市民趙先生詢問:請問退役士兵到安置地后,怎么辦理落戶手續(xù)?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工作人員答復:依據(jù)《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應當于退役士兵報到時為其開具落戶介紹信。公安機關憑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開具的落戶介紹信,為退役士兵辦理戶口登記。如有疑問,請聯(lián)系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移交安置科,電話:0557-315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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